各会员单位及钢结构专家:
当前,我国建筑钢结构行业发展迅速,为了掌握行业发展动态,为主管部门提供决策依据,建立行业发展的统计工作,请各有关会员单位积极配合这项工作。
一、行业统计工作的具体要求:
1、每年2月底以前上报上一年内你厂安装竣工的钢结构结构建筑面积(万M2),用钢量(吨),分以下几类上报。
(l)、高层钢结构(大于12层);(2)、大跨度(单跨60M以上)和空间桁架结构;(3)、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(含排架);
(4)、网架结构(单跨60M)以下;(5)、12层以下钢框架结构住宅;(6)、龙骨体系轻钢住宅;(7)、压型拱壳。
2、上一年的工程总结算(万元)。
3、制作和安装的工程面积不得重复上报。
4、此项统计便于掌握各会员单位的真实市场能力。要求实事求是,如实上报,不得弄虚作假。这也是一项长期的工作,每年一次,请各单位指定一人专门负责。
5、委员会认为,这项工作关系到行业发展的全局,需要全体会员单位的支持和协助,是会员单位应尽的义务。对不履行义务的单位,在以后的工程评奖、定点企业评定、资质评定等工作中将适当考虑其表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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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:会员单位和非会员单位不同入口
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
建筑钢结构委员会
2007年12月20日 |